陈姓男子2023年9月在外送平台foodpanda订餐,22元外送费发票对中1000万元特别奖,但他隔年2月才将会员载具归户手机条码,奖金无法自动汇款,也逾期未临柜领奖,害千万奖金落空,他不服提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可上诉。

陈2023年9月2日订foodpanda外送,支付22元外送费及平台费,foodpanda便将云端发票寄送到他的电子邮件信箱;财政部2023年11月25日开出同年9至10月的统一发票奖项,他的发票对中千万特别奖,foodpanda也在同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将中奖通知寄至他的会员载具。

陈2024年2月27日将会员载具归户手机条码,至今没有奖金汇入,他向foodpanda公司提民事诉讼,也向财政部提行政诉讼,请求财政部给付1000万元奖金。

陈主张,财政部相关兑奖服务作业要点规定中奖云端发票于开奖日后才归户,奖金无法直接汇入指定帐户,中奖人要到实体通路领奖,限制剥夺人民的财产权,认为财政部不能拒绝给奖。

北高行认为,依照相关营业税法、给奖办法、兑奖服务作业要点等规定,买受人必须于「开奖前」归户、设定指定帐户,才可以将奖金直接汇入,若是开奖后才归户,为避免影响中奖人权益,中奖人可以至实体通路领奖。

北高行指出,兑奖作业要点没有增加法律所无的限制,也无逾越给奖办法的规定,没有违反法律保留原则、平等原则,陈是「开奖后」才归户,依规定本应到实体通路领奖,但他却未在领奖期限即2024年3月5日前领奖,因此财政部也无法给付千万奖金,判决陈败诉。

云端发票。图/本报资料照片

云端发票。图/本报资料照片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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