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姓男子为境外诈骗机房招募虚拟货币面交车手,与孙男、周男等组织车手集团,并找上车行负责人庄男提供交通工具,吸收车行员工当车手,共诈骗1500多万元。彰化地方法院依加重诈欺罪将江男判刑9年8月,其他4名共犯各判刑4年8月到3年8月不等徒刑。

判决书指出,江男2024年间得知孙男(通缉中)需要虚拟货币面交车手,江男、周男、孙男等即共同发起组成诈骗车手集团,孙男负责与柬埔寨机房、洗钱水房联系配合,车手集团指挥旗下车手前往向被害人取款,再指挥车手交付至配合洗钱的币商水房以隐匿犯罪所得。

周男并到苗栗县某车行找车行负责人庄男加入诈骗集团,合作提供车行交通工具及员工担任车手,由周男给付给庄男车手租车费用,再把车手报酬发给车行担任车手的员工,并由车行员工郭男当车手头。

柬埔寨机房成员先在脸书建立虚拟人设,诈团成员还假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金融系毕业等专业人士,先在网路上结交好友,再骗被害人投资虚拟货币,被害人共25人,其中有人被骗5百多万元,全部被害人被骗金额高达1500万元。

其中诈团成员林女2024年5月到柬埔寨,担任诈骗机房话务后,诈团要她再拉人到柬埔寨,她拉友人黄男到柬埔寨菩萨十六局园区,担任诈欺机房机房手,但黄男绩效太差,难在诈团生存,最后由其父亲筹了40万元给诈团,才把他赎回台湾。

法官审酌被告5人正值青壮,竟不思以己力正当赚取财物,反图不法利益,不仅严重破坏社会信赖及金融交易秩序,更使司法机关耗费大量时间及资源追缉其等犯行,所为应严厉谴责。

法官依加重诈欺罪将江男判刑9年8月,周男和庄男判刑4年8月,成员郭男和林女各判刑3年8月不等徒刑。

江姓男子为境外诈骗机房招募虚拟货币面交车手,与车行负责人庄男等合作,让员工担任诈...

江姓男子为境外诈骗机房招募虚拟货币面交车手,与车行负责人庄男等合作,让员工担任诈骗车手,彰化地方法院将江男等5人判刑9年8月到3年8月不等徒刑。记者林宛谕/摄影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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