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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燃费改名公路养管费 缴费通知更新

来源: 未知 时间:2026-05-23 10:32 作者:丁浚航 浏览: ->手机浏览此文章

配合公路法修正,「汽车燃料使用费」名称修正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交通部今天表示,今年起将以新版「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名称寄发缴费通知,提醒民众留意。

配合总统114年12月19日公布修正公路法第27条,将「汽车燃料使用费」名称修正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交通部今天发布修正「汽车燃料使用费征收及分配办法」,名称配合公路法修正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征收及分配办法」,其余法规也将配合修正汽燃费名称为养管费。

交通部发布新闻稿指出,这次汽车燃料使用费更名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主要是使名称符合公路养护、修建及安全管理征收目的,相关配套法规的修正都仅将汽车燃料使用费名称调整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其开征期间、缴费方式及费额标准均维持不变。

交通部指出,公路局今年起就会用新版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名称通知寄发缴费通知,提醒民众留意正版缴费讯息。

民众在收到公路局各区监理所(站)寄发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缴纳通知时,交通部提醒,务必确认官方资讯来源,监理机关发送简讯短码为111,以利民众快速识别为政府机关发送的通知讯息,而监理服务网官方网址为https://www.mvdis.gov.tw/,呼吁民众提高警觉,切勿点击来源不明简讯或连结,以免上当受骗。

本文转自:TNT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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